各系团总支:
现将《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浙学联[201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宣传,深入挖掘,认真整理,根据要求积极申报最具潜质校园“创业之星”和成功“创业之星”。
各系团总支请于6月15日前,将《浙江省大学生最具潜质校园“创业之星”报名表》及《浙江省大学生成功“创业之星”报名表》书面稿和电子稿一并报送学院团委。
附: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