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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2-11-09 06:37:00  浏览: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要求报送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345)要求,现将学院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如下:

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对于信息公开工作学院董事会和党委非常重视,组织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对开展信息公开意义的认识。

二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公开监督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由负责行政工作的执行院长、分管纪检的党委副书记和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有院办、党办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监督小组由党办、工会有关人员和教代会代表组成,监督信息公开是否按规定时间、内容、形式、程序进行,督促落实教代会依法做出的决议、决定。每个部门都指派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学院政务信息,由学院信息员统一发布,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政务信息工作局面。

三是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通过先后出台《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等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信息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工作规范。

(二)强化监督,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督查,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坚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师生办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有效遏制违法腐败现象。学院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教风学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进行综合检查与考评。

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学院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学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本年度,对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分工、部门职责、职称评审、干部任用、科研项目申报、学生奖学金评选、学生学费、师生入党等项目都进行了全院公示。

三是广泛开展征求意见活动。学院的重大决策,都召开专题座谈会,注意倾听广大师生的意见与建议,实行决策前的通报、公示,决策后的公开。本学年先后召开多次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和专题研究咨询会。

(三)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创新信息公开形式

学校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努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与形式,使信息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

1.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信息公开的基本形式;

2.中层干部会议、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情况通报会、教职工大会以及各种专题座谈会等形式通报校务公开有关情况。系(部)建立党政联席会、教职工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和民主议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信息公开情况;

3.每周四下午设院领导接待日;设立董事长、院长信箱,纪检举报电话和信箱;公开师生服务热线制度,接受广大师生及家长反馈意见建议;通过电子屏发布学院文件、会议安排和工作动态;利用校内多种传播媒体,如院报、广播台、校园网、宣传橱窗、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公开信息;

4.印发《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户外宣传管理办法》并对户外宣传进行了整顿,严格宣传横幅审批工作,统一制作宣传板。

(四)坚持公开标准,落实重点公开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学院除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的保密事项不得公开外,凡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都要公开。同时,学院制定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严禁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拖拉的现象。建立了学院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本年度,未受理任何信息公开申请件。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如下:

1.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公开

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经过几上几下反复讨论修改,并以文件形式发到各单位,传达给全体教职工。

2.财务、基建、采购公开

学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和收费管理,通过各种措施,保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对学生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里有关文件规定公开亮牌收取,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对学院基建项目、大宗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等实行公开招投标。本年度,学院重大采购事项均采取了公开招投标方式操作。

3.人事管理的公开

职称评审中的公开情况。关于职称评审的各项政策、标准、指标均以文件下发,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在职称评审申报过程中对所有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本年度,学院职称评审共公开公示初、中、高级32人次;

4.科研管理公开。科研处对于科研项目申报、成果评审、科技奖励等公开15次。

5.招生、就业工作公开。学院的招生工作坚持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切实推行招生录取的“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到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六公开”,确保了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录取公平廉洁、切实维护了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招生就业指导处通过网络、手机通讯、橱窗等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的建设,印制毕业生就业推荐手册,编制毕业生工作手册,以及开辟就业网站,举办中小型专场招聘会等,及时向毕业生以及社会公布各类就业信息。

6.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专项公开。学院认真做好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由学生处负责,严格规范评审程序,按院系两级逐一进行审核,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学生入党入团等,都经过学院统一审核后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本年度,我院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二是主动自查的自觉性不够强;三是各二级单位的公开工作开展有待加强。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是提高基层单位科学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需要,同时又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学院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坚持“真实为本,重在监督”的原则,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推进民主管理,完善民主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防治腐败,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社会各界支持办学的积极性,提高学院的管理水平,成为让政府和社会双满意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