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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6项2020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立项

时间:2019-12-09 14:36:00  浏览:

据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公布2020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立项课题的通知》(杭社规〔2019〕22号),我院吴菲等6位老师申报的课题获批立项,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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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以上课题均为自筹经费课题,但是该通知指出,不资助课题(即“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如成果的结题评审等级为优秀的,则追认为资助课题,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一次性拨付经费(为1万元)。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完成时限为半年,申请结题条件为:研究报告直接提交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申请评审结题,或向由市社科联(院)呈报市四套班子的刊物《成果要报》投稿申请刊发结题。成果为论文的完成时限为2年,成果为专著的完成时限为3年,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专著公开出版。

课题负责人完成课题按要求提交结题申请后,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如课题成果结题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则撤消立项。

成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免予评审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1)成果形式为论文,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成果形式为论文或专著,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被杭州市社科联(院)刊物《成果要报》录用刊发,或被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成果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在成果醒目位置注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不予受理结题申请。课题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办理并同时报送书面材料。

    课题负责人请到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zsk.org.cn)下载《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认真阅读协议书,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得打印。(3)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学科共建”或“自筹经费”。协议书一式四份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对加盖公章后于12月12日前寄到市社科规划办。我办审核、盖章后将两份协议书寄回到课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课题负责人保管一份,科研管理部门一份存档。逾期无故未签定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为准。

    学校要求获得立项的教师认真进行调研等各项工作,努力钻研,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争取以优秀等级课题结题,同时也希望其他教师积极参与以后各项课题的申报。

科研处 201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