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1953—1956年
1.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一五计划的完成使我国开始改变了工业落后的面貌,向社会主义工业化迈进;国家开始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2.1953年底:周恩来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成为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3.1954年起: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发展为公私合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写入宪法,成为我国的基本制度
4.1954年4—7月中国第一次以五大国的身份,参加日内瓦会议,关于解决朝鲜问题和印度支那问题的国际会议。
5.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2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召开(“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6.1955年4月:周恩来出席万隆会议(亚非国际会议),提出“求同存异”的方针,促进了会议的圆满成功,也促进了中国同亚非各国的团结与合作;农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掀起高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
7.1956年4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论十大关系》;1956年底:三大改造完成,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标志着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