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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届“红五月”师生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7-03-24 13:16:00  浏览: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隆重召开,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坚定我院广大青年的理想信念,坚定永远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进一步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弘扬团结合作时代精神,唱响主旋律,展现我院青年学生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经团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红五月”师生大合唱比赛,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党在我心中,喜迎十九大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10日(周三)14:00

三、活动地点:

学院体育馆

四、参赛对象:

全院师生,以团总支为单位组队参赛。

五、参赛要求:

1.各参赛队自选两首“红歌”,其中一首为必选曲目(必选曲目和比赛出场顺序按抽签决定)。内容要求健康向上,能体现当代大学生永远跟党走实现中国梦的精神风貌,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2.参赛时长不超过12分钟(包括上下场);

3.各参赛队自备服装及伴奏带、MP3等;

4.各参赛队人数控制在80-120人之间。

5.原则上要求各参赛队自选曲目不能重复。

6.各参赛队在比赛中挑选一首毛泽东诗词与所选曲目一同演绎,形式多样。

7.各团总支认真填写“第八届”红五月师生大合唱比赛回执(附件3),于4月5日(周三)前将回执上交至学院团委。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

承办单位: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组织工作奖1名,精神风貌奖1名,优秀奖3名。

七、评分标准: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满分100分,比赛将邀请团省委领导、省直机关团工委领导、学院领导及专业老师担任大赛评委,各系参赛队最后得分取各评委的平均分。详见评分细则(附件1)。

附件1: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红五月”师生大合唱比赛评分细则

附件2: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红五月”师生大合唱比赛备选曲目

附件3: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红五月”师生大合唱比赛回执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红五月 合唱比赛 通知

抄报:省直机关团工委、学院党委 抄送: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共青团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