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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观快评:“女神节”不能替代妇女节

时间:2023-03-08 19:36:01  浏览: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是一个属于全体广大女性的光荣节日。但不知何时起,妇女节被各类商家和营销活动更名为“女生节”“女神节”甚至“女王节”,在各类广告促销信息的“洗脑”下,妇女节似乎从一个纪念妇女运动、争取女性发展的节日,异化成某种情人节和购物节。一个男性需要同时给恋人、母亲准备礼物,否则可能被视为对节日女性的“不尊重”。无疑,这偏离了妇女节的初衷。



今日《中国妇女报》发博明确表示:“3月8日,不是什么女神节,也不叫什么女王节,最美好的名字是‘三八’国际妇女节。这个节日得来不易,请勿娱乐,也勿消费!让妇女节保持初心,是对妇女最好的问候与致敬。”同时配图说明,很多女性反感自己被称为妇女是一种误解,在汉语中,女者,指未婚女子;妇者,指已婚女子,故妇女泛指女性。中国刑法将满14周岁以上的女性称为妇女。可见女性均可过妇女节。



的确在一些传统观念中,“妇女”一词会和“家庭妇女”联系在一起,甚至把“劳动妇女节”的“劳动”理解为做家务做饭,显然这是一种对女性角色的刻板束缚观念,也使得相当一部分现代年轻女性抗拒“妇女”这个概念。于是“女生节”“女神节”的概念逐步流传,希借此彰显女性的独立和朝气,摆脱“家庭主妇”形象。这可以是一种新的理念和探索,但我们也看到,这种探索在近几年有滑向消费主义窠臼的趋势,进而让原本的“妇女节”也产生分化和困惑。比如到底是过妇女节还是女生节?如果过的女神节,那普通女生也能被称为女神女王吗?不消费不送礼物就不算过节吗?



回溯妇女节的历史,会发现它和社会主义女性运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首次庆祝妇女节是在1909年2月28日 ——美国社会主义党全国妇女委员会成立后,决定自1909年起,将每年二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天定为“全国妇女节”。1910年召开的第二届国际社会主义妇女代表会议提出,“各国无产阶级有阶级觉悟的政治组织和工会一致同意:各国社会主义妇女每年要有一个节日,其主要目的是帮助妇女获得选举权,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原则并连同整个妇女问题一起对待妇女的选举权要求。妇女节必须具有国际性和认真地筹备。”到1917年3月8日,彼得格勒女工举行罢工,要求得到“面包、和平与自由”,成为十月革命的先声。中国妇女节第一次举行“三八”节纪念活动是在1924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州劳动妇女举行纪念会和游行。



从中可以看出妇女运动先辈所付出的牺牲和血泪,不得不承认,今日世界各地仍然存在男女不平等的现象,女性用工问题、生育问题、安全问题仍然紧密牵动社会的神经。在妇女节这个赋予争取女性平等、发展的特殊意义节日上,理应有更多对女性角色的探索和思考,而非简单沦为“女神节”的买买买。



有观点认为,进入消费主义时代后,商家和广告方通过鼓吹消费主义文化等策略,来实现将女性主义议题“去政治化”的目的,使女性主义失去其在公共领域讨论和争辩妇女问题的理由。与之相反的是,成都某书店举办了“阅读中的女性朗诵会”,让参与者朗读关于“女性”的内容,这不失为一种更有意义的庆祝妇女节的方式。



丁玲曾在1942年的《三八节有感》中写到:“妇女”这两个字,将在什么时代才不被重视,不需要特别的被提出呢?这句话在今日仍然有叩问意义,我们既需要为妇女概念正名,避免其被窄化成“家庭主妇”“已婚妇女”,也要防止其被窄化成“女神节”“购物节”。我们可以有多样化庆祝妇女节的方式,但显然,“女生节”“女神节”不能成为唯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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