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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首届“红五月”师生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1-03-02 09:59:00  浏览:

各团总支、学生会:

为了纪念“五四”运动91周年,倡导学生继承爱国主义优良传统,

弘扬团结合作的时代精神,唱响主旋律。为展现我院青年学生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提供平台。经团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首届“红五月”师生大合唱比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爱国·进步·民主·科学

二、活动口号:忆往昔峥嵘岁月 展未来锦绣中华

三、活动时间、地点:

(一)5月12日(周三)之前将参赛回执(见附件2)上报团委。

(二)比赛时间: 5月30日(周日)晚18:00(暂定)

   比赛地点:学院体育馆内

四、参赛要求:

1.各系参赛队唱两首革命歌曲,必选歌曲1首,自选1首。要求内容健康向上,能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2.总的时间不超过12分钟(包括上下场);

3.各系参赛队自备服装及伴奏带、MP3等。

五、主办单位:学院团委、学生会

六、承办单位: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七、参赛对象:

以系为单位,参赛人数不少于80人,最多不超过120人。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1000元

二等奖:1名 奖金800元

三等奖:1名 奖金600元

组织工作奖: 1名 奖金300元

精神风貌奖: 2名 奖金300元

优秀奖:     2名 奖金200元

九、评分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满分为100分,比赛将邀请专业评委老师担任评委,各合唱队最后得分取各评委的平均分。

评分标准如下:

(1)精神风貌(20分)

合唱队着装整齐,大方、统一,精神饱满,队员表演力强,口号响亮全队上下场整齐、迅速、安静。

(2)音乐表现(50分)

声音洪亮,吐字清楚,准确掌握音准、节奏,符合曲目的速度要求。演唱有强弱和音乐感情的处理,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声效果良好。

(3)现场效果(20分)

合唱整齐,充满激情,合唱明快有力,指挥对演唱的指挥协调力强,观众反应强烈。

(4)组织能力(10分)

定时定点组织排练,并保持场地卫生整洁,效果良好。每次排练提前通知团委,团委将组织学生记者做现场影像记录制作光盘。

(5)教师参与(加分项目)

为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每位教师加1分,上限10分。

附件:1.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首届“红五月”大合唱比赛备选歌曲目录

           2.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首届“红五月”大合唱比赛参赛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