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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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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浙江省候选人推荐工作提示单

时间:2022-05-23 10:12:00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今年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一、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二、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 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三、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1. 截至2022年暑假前,在读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各地各高校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各高校团委向团省委推报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应从各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

  1. 1. 学校(地市)推荐阶段

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4各高校团委推报浙江大学推报3名候选人,15所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可推报不超过2名候选人,其余高校可推报不超过1名候选人。独立学院纳入母体高校进行推报。

社区实践类由各地市推报。各地市可提名不超过2名社区实践类候选人,经学生所在高校团委公示后,向省级团委进行推报。

各地市、高校候选人名单经统一公示后,于5月27日12:00前报送材料至省级团委,未在截止时间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推报资格。具体材料包括:

①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excel版电子稿和pdf盖章版电子稿。

②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一份,word版电子稿和pdf盖章版电子稿。其中,“事迹简介”栏内容需生动详实,言之有物。

注意:报名表(附件2)盖章纸质稿需在截止日期前寄送至团省委。

  1. 2. 省级推荐阶段

省级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省推报工作。省级团委通过差额评审,经公示后,推荐60名省级候选人(含1名标兵候选人)至全国组委会。

  1. 3. 全国评审阶段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和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1. 4. 总结宣传阶段

全国组委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总结分享活动。

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形成长尾效应,营造浓厚氛围。

七、其他

联系人:程正俊

联系电话:0571-85174175,18314879964

邮箱:zjtswxxb@163.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安吉路21号团省委学校部

附件:

  1. 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 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附件1

附件2

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证件照

民  族

政治面貌

学  校

事迹类别

院系专业

年级班级

手机号

电子邮箱

微信号

身份证号

事迹简介

(简要说明个人自强事迹和成果,2000字以内)

校团委意见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地市级团委意见

(仅社区实践类填写)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省级团委意见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注:1. 此表格作为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报名表统一上报使用。

2.“事迹类别”一栏,从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五类中选择一类填写。